根据《湖北大学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管理办法》(校教字[2022]5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坚持育人为本,兼顾专业培养规模和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邵俊青 王鸾凤
成员:韩艳旗 王圆圆 周 明 李 力 张踩峰 彭 桢 杨 弘 王 鹏 金晓梅
二、转出条件
除《办法》规定的不允许转出的情形外,本学院对学生转出不设限制条件。
三、转入申请条件
除《办法》规定的不允许转入的情形外,本学院对转入的要求见附件1。
四、工作流程
1.资格审核
本学院按本工作方案第三项所列转入申请条件对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本学院转专业考核。
2.转专业考核
考核形式:面试
考核成绩:百分制
3.录取
拟申请转入学生按照转专业考核成绩排序,根据接收转专业名额,择优录取,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公示
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将在本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在公示期间,拟接收学生如有提出放弃转入资格的,本学院将在转专业成绩合格学生名单中按成绩排序依次择优递补接收学生。
5.复议
对转专业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复议申请(联系电话:027-88662440),由本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审议,并将研究结果做出书面回复。